北京一快递点送货量是平时三倍,快递员却减员一半,各地增援快递员陆续抵京

  发布时间:2026-06-24 08:48:26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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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3年12月28日的《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快员员陆醉驾的标准发生了一些变化,快员员陆其中明确了一些从宽处理、从重处理和不适用缓刑的情节。

法官提醒,递点递醉驾行为害人害己,递点递大家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,对自己、家庭和社会负责,珍爱生命,敬畏法律,摒弃侥幸心理,杜绝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。

(白杰)附:送货倍醉驾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变化?《意见》延续目前适用的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/100毫升的立案标准,送货倍同时,将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的列入可以适用“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”的范围,从而适用有关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等规定;超过180毫克/100毫升的列入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形。

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,快快递不追究刑事责任?《意见》第十二条规定,快快递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,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依照刑法第十三条、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:(一)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的;(二)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,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;(三)在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、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;(四)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,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,自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;(五)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。

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,却减不得已驾驶机动车,构成紧急避险的,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。

哪些情况一般不适用缓刑?根据《意见》第十四条规定,各地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醉驾被告人,依法宣告缓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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